最高檢通報稱涉疫網絡犯罪尤為突出
批捕涉疫犯罪案件數達“非典”時期8倍
最高人民檢察院4月8日以“嚴厲打擊網絡犯罪,共同防控網絡風險”為主題舉行新聞發(fā)布會,發(fā)布第十八批指導性案例。發(fā)布會透露,我國網絡犯罪高發(fā)多發(fā)已成為常態(tài),新冠肺炎疫情期間,涉疫網絡犯罪突出。
近年來,網絡犯罪蔓延迅速,檢察機關堅持全鏈條、全方位打擊,加大對網絡“黑灰產”司法治理力度,辦理網絡犯罪案件數量逐年大幅上升,年平均增幅達34%以上。2018年至2019年,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網絡犯罪嫌疑人89167人,提起公訴105658人,較前兩年分別上升78.8%和95.1%。
此次疫情發(fā)案數較多,主要原因就是涉疫網絡犯罪突出。在所有涉疫網絡犯罪案件中,利用互聯網實施詐騙、制假售假、造謠傳謠等犯罪數量最多,詐騙犯罪發(fā)案量大幅增長。截至目前,批捕的涉新冠肺炎疫情犯罪案件數、人數已分別達到“非典”時期的8倍和5倍左右。
最高檢第一檢察廳廳長苗生明說,下一步,檢察機關將深化打擊整治電信網絡詐騙、網絡黃賭毒、網絡套路貸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網絡犯罪,依法嚴厲打擊侵犯公民隱私、危害數據安全、竊取數據秘密以及各類妨害疫情防控的網絡犯罪等,回應社會關切,震懾違法犯罪。同時,大力推進網絡犯罪檢察工作規(guī)范化、制度化建設,進一步強化與有關單位在網絡犯罪追贓挽損上的協(xié)同作戰(zhàn),積極參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,扎實做好維護網絡安全保護工作。
此次發(fā)布的第十八批指導性案例,包括張凱閔等52人電信網絡詐騙案,葉源星、張劍秋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程序、譚房妹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數據案,姚曉杰等11人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案3起案件。(記者 周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