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3月9日(星期六)8時45分在梅地亞中心新聞發(fā)布廳舉行記者會,邀請全國人大農業(yè)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、全國人大財政經(jīng)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俊臣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、全國人大環(huán)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程立峰就“人大立法工作”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。
圖為全國人大農業(yè)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。新華網(wǎng)/中國政府網(wǎng) 劉廈 攝
人民日報社記者:
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耕地占用稅法,有人認為這是向種地的農民進行征稅,增加了農民負擔,請問對這種觀點該怎么看?謝謝。
全國人大農業(yè)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錫文:
你剛才談到這樣一個認識,就是耕地占用稅法加重農民負擔,這個理解完全是一個誤解,主要有兩點:一是耕地占用稅的征收對象是占用耕地進行建筑物、構筑物和其他非農建設的單位和個人,是占用耕地進行建設的單位和個人。這里面特別強調,農民進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不交耕地占用稅,農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,在符合當?shù)貥藴实姆秶鷥冗M行建設,減半征收耕地占用稅,所以從這個角度講,是為了保護農村的耕地和農民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律。二是這部法律是剛通過的,但是對于耕地占用征收稅費的這件事情,改革開放以來很早就施行了。像剛才烏日圖同志介紹到的,我們正在進行一系列落實稅收法定的重大立法,耕地占用稅法雖然去年剛通過,但是在原有的耕地占用稅條例的基礎上上升為法律的。所以剛才講到制定這個法律是為了對種地的農民征稅,這是一個很大的誤解。謝謝。